64名律师行贿3法官,要追责还是同情,两派律师干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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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PK河南,司法谁腐败?!(本文被限流,发朋友圈别人看不到,只能通过微信群和聊天窗口分享)
比尔•盖茨离婚惊人内幕,资本主义有多罪恶,美国司法有多腐败!?
全文 3300字,阅读估计需要 5分钟。
01
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案,行贿的18名律师,直接或间接向张家慧行贿超过2000万元。、
鉴于腐败行为影响了裁判结果,联合调查组表示督促海南省高院对所涉案件启动内部监督程序进行审查复查。
可惜大半年过去了,所涉案件还没有一个有复查的消息。
这次济南中院原副院长孙永一等三位法官的受贿案接连被曝光,由此引出64名律师涉嫌行贿,官方干脆懒得这样表态了。
官方情绪是越来越稳定,可是社会情绪特别是律师圈却炸开了。
围绕行贿律师的罪与罚,以吴法天为首的追打派和以周泽为首的同情派展开了网上激战。
也就是说是学院派和法院派干起来了,虽说周泽不是出于法院,但是助阵的两大将是法官出身。
02
网名吴法天以笔名“吴老丝”在《天下说法》公众号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应该以行贿律师祭旗》、《律师行贿,不应该是人人喊打吗》-------
看看这些杀气腾腾的标题,感觉吴法天要么疾恶如仇,要么和勾兑律师有仇,态度如此鲜明,意志如此坚决。
其后的《律师行贿的“破窗效应”》,吴法天重申“快速处理涉案律师,平息舆论,是最好的办法。堵悠悠之口,不如罚上立威”。
面对“北京青年报社”的采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也建议司法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对相关律师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建议监委立案调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纯洁律师队伍。
应该说,追打派主张追究行贿律师的责任,很有舆论市场。
但是反对对行贿律师穷追猛打的同情派势力也不弱。
追打派只有吴法天和徐昕这两个学院派律师称得上大腕。
而同情派则是三大腕:著名暂停执业律师周泽、最高法院原法官黄应生律师、南昌市中院原法官吕良彪律师。
03
周泽在公众号「刑辩在途」上连续发表了《周泽快评:涉贿律师何以逍遥法外?》、《周泽再评山东律师“行贿”案:对司法审判公正性,不妨多些拷问》、《三评山东律师“行贿”案|周泽:警惕对律师职业的污名化》三篇文章,
其基本观点在于“不相信几十位山东律师被法官受贿案判决认定的‘行贿事实’是完全真实的,可能有被认定‘行贿’的律师蒙冤。”
为此,周泽建议同行对这些涉贿律师的追打保持克制。
所谓“被行贿”即所谓行贿者与受贿者其实并不存在贿赂行为,只是不得不“配合有关机关办案”。
周泽的观点就是一些是“被行贿”,不是真的行贿,大喊大叫要追究行贿律师,只会对律师职业的污名化,破坏人们心目中律师“高、大、上”的形象。
04
黄应生文章又是别具一格,《事情没这么简单》、《请相信:法官虽然收钱了,办案还是公正的!》,标题都不含糊,那就看看截图内容吧:
黄应生文章观点就是,法官收钱没有枉法裁判,判决是公正的;律师行贿法官,不是谋取不正当利益,只是推动法官公正办案。
黄应生文章最妙的一句话就是:法官如果收钱了,就不敢在案件上循私,更不敢枉法裁判。
神马意思?假如你起诉对方或者对方起诉你,对方通过辩护律师给了主审法官一百万,那么恭喜你,你的官司赢定了。
因为主审法官收了对方一百万,更加不敢枉法裁判,所以只能判你赢,也就是说你躺赢。
当然,有人会觉得有这种好事?怎么可能?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我只是如实解释,不管真假。
同时,黄应生建议以后不要公开法官犯罪案件。
这样一来,行贿受贿都成了国家机密,社会上失去了炒作题材,自然没有了炒作空间。
吕良彪律师通过公众号文章《涉贿律师何以逍遥法外?事情没有辣么简单!》,赞成周泽和黄应生的看法。
针对某女律师说“为行贿律师说话的本身很可能也是行贿律师!”,吕良彪又在《罗翔的忧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亦可构成犯罪?!》一文反驳,说道:“这哥们自己也做刑事辩护给所谓‘坏分子’乃至真正的罪犯进行辩护,那是不是意味着他自己便是“坏分子”或是罪犯呢?!”
05
这次学院派律师和法院派律师干架,应该是周泽首先挑起来的,如果他保持沉默也许不会有这次争议。
也许周泽的本意是想吸引大家关注潘福仁案。问题是潘福仁冤不冤先不说,魔都之水深不可测,舆论意义不大。
舆论是可以推动案件的公平审理,但是得看什么案子。
如果案子水够深,所有的舆论都会被吞没,还看不见一点浪花的痕迹。
所以,做律师特别是刑辩律师,不但要精通法律,还要懂得政治。
还是言归正题吧,其实,追责律师行贿并不等于伤害被冤枉的律师。
对于真正行贿律师追责到底,确实没有行贿的律师当然无责可追,反而应该伸冤。
这明明是两个问题,想不到周泽居然混淆在一起。
有人说“杀人偿命”,你就说有的人并没有杀人,是被冤枉的。
又有人说,人不可以吃屎,你又说有些屎并非真的是屎,只是饭做出来的颜色看起来像屎。
要是这么说话,那就真的无话可谈了。
06
周泽剑锋太偏,或者用力过猛,不但没有人关注潘福仁案,反而激发更多人呐喊要追打行贿律师,成立了一个又一个追打群或者讨论群。
而且,周泽说的一些律师“被行贿”,也许有人是真的清白无辜,但是也有人并不是真的没有行贿,只是交代的行贿时间、地点、金额有误。
无论是法官受贿,还是律师行贿,以及其他领域的受贿行贿,当事人都不可能当时记录下来。
在次数、时间、地点、金额等方面,自然是一笔糊涂账,难免对不上号,但是受贿行贿是真实存在的。
办案人员无法一一核实搞清楚,为了痛快省事,干脆依据受贿总金额,要求双方对上号。
这样办案,明显是程序错误,法律事实存在瑕癖,可以进行证据排除,不能进行法律制裁。
但是受贿行贿有客观事实,必须进行行政处罚。
这样的行贿律师,应该摘掉所有荣誉,撤销所有的官职(律协、人大、政协),吊销法律资格证和律师资格证。
可以逃脱法律的裁决,不可以免除行政惩罚。
07
律师行贿绝对是知法犯法,破坏的是国家法治的基石。
律师行贿法官,于司法,污染了司法环境;于社会,破坏了社会公平。
如不追究,贻害无穷。
不但要追究行贿律师的责任,还要追究推举、任命这些行贿律师以律协、政协官职,授予其优秀律师荣誉的行政机关责任人员考评失察的责任。
但是,《法庭变市场,司法权威何在?》(点击即可阅读)一文说过,现在司法勾兑已经形成了产业,律师行贿,法官受贿,已经成了普遍性问题。
严查律师行贿,法官受贿,很有必要,但是绝对不够。
要真正的杜绝司法勾兑现象,应该重新构建公平正义的司法生态。
只有重构司法生态,才能造成一个法官不敢、不能、不需要受贿,律师不敢、不能、不需要行贿的环境。
塌方式腐败,只要一查到底,换一批人就是;可是系统性溃败,必须重建系统,重构生态。
否则,查多少人,判多少人,都是治标不治本。
这样的司法反腐,不过是割韭菜罢了。
每一次都是反腐政绩满满,百姓实感空空。
公平正义总是梦。
08
以吴法天为首的学院派要求对行贿律师追责,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共鸣,在于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官方对不听话或执业言行激烈的律师出手快,下手重,动不动就是吊证,或者停业处罚,而对红顶律师的勾兑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另外一方面,也许还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里,毕竟不是什么律师都有资格行贿法官,特别是大法官。
《法官接连遇害,拿什么来保护法官的生命安全!--“湖南高院女法官惨案”之十六》(点击即可阅读)说过,为了保护法官,法院门禁安保一个比一个森严。
普通律师见一个书记员都难,想见院长,比登天还难。向地位高的法官送钱,更加困难。
光环笼罩的红顶律师不但见面方便,关键是政治上可靠,法官收钱也放心。详见《法庭变市场,司法权威何在?》(点击即可阅读)。
给济南中院原副院长孙永一行贿的一位美女律师,谈到自己给法官行贿的理由就是“为司法公正”而行贿。
这就是红顶律师的觉悟,可以将行贿提升到政治高度,把行贿说得那么伟光正。
就好像小姐说卖淫是捍卫人权,男人强奸美其名曰落实国家三胎政策。
黄应生律师是最高院出来的,说得就更有高度,也更全面:
不但律师行贿法官,不是谋取不正当利益,只是推动法官公正办案;就是法官收律师的钱,也是确保公正审判、不偏不倚。
可以说,社会上那些律师出身不纯,头顶不红,绝对没有这么高的政治站位。
也难怪大部分的律师就是想行贿,门都没有。
就算是钱多,也只能砸给基层小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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